(中央社記者尹俊傑北京9日電)中國大陸「境外非政府組織(NGO)境內活動管理法」明年元旦將實施。大陸公安部官員表示,新法實施沒有寬限期,境外NGO之後在大陸可跨省活動,但要與業務範圍相符。

大陸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0次會議4月通過「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」,要求境外NGO向大陸公安部登記,被視為是北京當局約束外國對大陸民間影響力的舉措。

澎湃新聞今天報導,大陸公安部與上海市公安局8日舉行說明會,向美、英、德、法、日等11國駐上海領事館官員報告這項新法的準備情況,並回應相關問題。

除油煙機問到新法實施是否有寬限期,大陸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負責人郝雲宏表示,「中國是法治國家,任何法律生效後都沒有所謂的『過渡期』、『寬限期』。」

郝雲宏說,大陸立法機關已考慮到這是一部新的法律規定,相關NGO需要一段時間熟悉了解,因此「管理法」從頒布到實施有近8個月的時間,「這個準備期已經很充分了」。

靜電機推薦 至於境外NGO在大陸能否跨地區活動,郝雲宏表示,依「管理法」第10、13條規定,境外NGO可在大陸境內設立1個或多個代表機構,並在登記時確定代靜電油煙處理機表機構的活動地域。

他說,考慮到境外NGO在大陸從事交流的實際情況,境外NGO代表機構可從事跨省級行政區的活動。但代表機構確定活動地域時,要與代表機構業務範圍和從事活動的「實際需要」相符。10511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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